立法院今日(10)三讀通過『平均地權條例』修正案,修法主要目的是為打擊炒房、健全房市交易秩序,但不會影響市場正常交易,藉此引導市場回歸穩健發展,保障國人有良善的購屋環境及權益。打炒房五大重點,炒作行為若被查核屬實者,將按交易戶(棟、筆)數處罰新台幣100萬至5,000萬元以下罰緩。
內政部強調,住宅是用於居住,而非投資炒作的商品。近年經濟成長快速,房市購屋需求也提升,投資客或相關業者,趁勢炒作哄抬房價,將高房價成本轉由全民負擔,所以內政部特別推動「平均地權條例」修正案,五大重點如下:
一、限制換約轉售:簽訂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後,買受人除配偶、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,或符合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,例如簽約後因非自願失業等重大事故,並經地方政府核准外,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,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;違規者將按戶(棟)處罰50萬至300萬元。
二、嚴懲炒作行為: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、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、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,將按交易戶(棟、筆)數處罰100萬至5,000萬元,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,並可連續處罰。
三、建立檢舉獎金制度:民眾對於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,可檢具事證向地方政府檢舉,如經查證屬實,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。
四、建立私法人購買住宅許可制:私法人購買住宅將依其取得之必要性及正當性,分為「免經許可」及「需經內政部許可」2類;其中「需經內政部許可」,於取得後並將受取得後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、讓與或預告登記之限制,以防後續變相轉作短期炒作。
五、解約申報登錄: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,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實價登錄;違規者將按戶(棟)數處罰3萬至15萬元。
目前預售屋實價登錄制度,解約、換約不用申報,很可能出現「假買賣」在實價登錄上為價格定錨,再透過解約、換約,實價登錄上卻不會有所更改,讓消費者誤判價格,這次修法將防堵這樣的弊端出現;本次修法嚴懲炒作行為的規定,將於總統公布修正後生效施行。